第(dì )七条 公司为永(💙)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。 第八条 董事长(zhǎng )为(🔸)公司的法定代(dài )表人。 第九条 公司(🌉)全部资(🕊)产分(⛏)(fèn )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认购(gòu )的股份(fèn ) 为限(⏲)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(🛅)其全(🈹)部资[展开全部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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